办理高职报到证需要哪些材料?
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4年11月28日 阅读次数:2713 毕业生办理《就业报到证》须持有以下材料之一。
1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(用人单位有独立用人权的,并可接受毕业生档案的,不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,没有独立用人权的,无法接受毕业生档案的,必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)
2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的正式《劳动合同》
3、自主创业的毕业生,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证复印件
4、预征入伍毕业生,提供预征入伍登记表
5、参军入伍毕业生,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
6、升学的毕业生,提供录取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
7、报考三支一扶、社区民生、村官、特岗教师的毕业生,需提供单位证明,证明为此类项目。(录取通知、录用名单、公式名单、任职合同等证明都可)
8、办理报到证日期为每个月月底(寒暑假除外),自报到证办理之日起两年内可以派往工作单位,凡是超过报到证办理日期两年的,根据教育厅规定,只可派往生源地人力资源部门(省内毕业生派往各盟市人力资源部门,省外毕业生派往各省市指定部门)。